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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00万个账户,但愿意做赖梅的老板却被罚款100万

更新时间:2020-03-19 08:26:04  点击数:1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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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江晚报网4月28日电(记者任国勇)28日,第六法院向社会通报了今年1月至4月的执行情况,并发出典型案件。4月8日,法院执行了一名警官前往陕西,从当地一家煤炭公司拒绝执行的案件中扣除款项。出乎意料的是,被执行方进行了讨价还价,执行警察发现被执行人的账户超过1000万元,但拒绝执行裁决。法院决定罚款100万元。

南京的一家公司起诉陕西省的一家煤炭公司,指控其在销售合同方面存在争议。法院裁定,煤炭公司依法应当向南京一家公司支付300万元以上的款项,但该公司尚未履行合同。2018年初,南京一家公司向六家法院申请执行。在执行过程中,第六家法院送达了执行通知书、财产申报单或对煤炭公司的传票和其他法律文件。各煤炭公司均未按规定履行义务,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,法院依法对其财产进行调查,发现中国银行府谷县境内仅有一家银行查询其账户存款10万元。申请人在执行过程中向法院提供执行线索,发现被执行人在神木县建设银行开立了新的税务账户,以逃避法院的执行。

4月8日,法院对陕西省神木县、府谷县的警官进行了处决,并扣减了中国银行府谷县人民路支行网络冻结10万元。在扣款过程中,银行工作人员故意拖延。警察多次向他们解释了这项法律,然后同意释放并扣除该账户。在卸货过程中,警察发现被执行人的账户余额超过1000万元。在扣款过程中,一家煤炭公司的工作人员打电话给分公司扣款处,试图将其扣款。o与执行警察讨价还价,当场拒绝执行警察。

经院长批准,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(六)项的规定,对煤炭公司的履行能力依法处以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。

据了解,除了重罚外,法院还设立了执行奖励基金。只要案件之外的人提供被执行人的线索,他们就可以得到奖励。举报人提供了被执行人的准确线索,法院实际控制了被执行人,每人奖励500元。今年1月至4月27日,法院执行了1931起案件,结案1340起。一人被判刑,190人被逮捕,94人被实际拘留。来源:长江晚报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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