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吃过了北京的早餐,我对北京就再也艳修少爷txt爱不起来了

更新时间:2019-09-14 01:52:21  点击数:6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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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喜欢上一座城市,也许就是从某顿合心意的早餐开始。爱上广东,是因为可以在广东的一茶两件里感受慢生活;爱上重庆,是因为在某个街角偶遇了一碗热辣直接的肥肠粉,吃的人大汗淋漓却忍不住大呼过瘾;爱上武汉,是因为人群中那一碗集烟火气与市井气于一身的热干面;爱上西安,是因为那一个软韧交错入口香甜的腊艳修少爷txt汁肉夹馍。此刻的我,正在屏幕前认真的啃着早晨从楼下小卖部里随手抄起的一个面包,缅怀着记忆中的味道,默默地咽着口水,而我,此刻定居北京。这是我来北京的第五个年头,从一开始的满腔热血,到如今的内心冰冷。让我那颗炙热的心一点一点冷却下来的,并不是北京的房价,而是北京的早餐!连一顿像样的早餐都找不到,还谈什么理想!如果说,爱上北京有一万个理由,那么讨厌北京的理由只需一个,那就是北京的早餐太难吃了!

  从北京最古老的早餐三件套说起,有多少人梦想从这三件套开始,去了解老北京过去的味道。然而,无数人都是始于三件套,卒于三件套!我说的这早餐三件套,就是豆汁儿、焦圈、辣咸菜丝儿!后两样我觉得并不难吃,只是被豆汁儿连累了而已。豆汁儿,才是毁了这一切的罪魁祸首。

  印象中很小的时候看过一个电视剧,是王刚老师主演的。那时候他刚从国外回来,剧中王刚老师的妈妈特别怀念北京的豆汁儿,于是拽着儿子、儿媳妇去喝豆汁儿。谁知老人沉浸其中的时候,儿子儿媳喝了一口就纷纷跑向了门口,作呕吐状。当时我还想,不就是喝个豆汁儿吗,这演技也太浮夸了!直到几年前我到了北京,第一次喝到了豆汁儿,我才意识到老艺术家的演技绝对是源于生活的,我喝了一口豆汁儿后,没说扶着门框去吐,也差不多被那股浓郁的酸臭味儿呛到翻白眼了!耿文勇我吃掉了一整个焦圈和半盘子咸菜丝儿,这才勉强把酸臭味压下去。

  可是豆汁儿并没有消退我想了解北京的强烈欲望,随后,我又想通过吃炒肝儿来了解一下北京。本以为炒肝儿就是类似熘肝尖一样的炒菜,当时我还好奇,北京人为何会早上吃炒菜。直到炒肝儿上了桌,我才发现,这道菜跟炒没啥关系。里面有猪肝和猪肠,腥味脏器味欢聚一堂,再配以赤褐色的酱汁并加以勾芡,又在上面撒了一层蒜泥稍作调味,一碗黏黏糊糊的炒肝儿就出现了。

  北京人有个习惯,可能是嫌炒肝儿味道太浓,所以必须用猪肉大葱馅的包子来压制。这二者相配,味道绝了。大肠、猪肝、大葱、猪肉、蒜末的味道在口中齐飞,恍恍惚惚红红火火,最后给唇齿留下的,是一股吃口香糖都难以去除的复合味郸城县刘太行道。很难想象,北京人在吃完这玩意之后,是如何上班和同事沟通的,对面的同事会不会有心理阴影?

  后来,我还吃过北京的糖油饼豆腐脑,面茶等等,最终都以八字不合而无疾而终。

  ?作为一个吃货,我对一个城市的喜爱,通常处于某种喜欢的味道,而对于北京的早餐,我已经无力吐槽,只能说,至今支撑我还留在这里的,大概就是因为梦想(穷)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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