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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香港,黑社会,历史,洪门,胡须勇]香港黑社会的前世今生

更新时间:2021-04-23 19:14:49  点击数:7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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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洪门

有清一代,我国南方数省及海外华侨中活跃着一个民间秘密会党——天地会,其名取意“一拜天为父二拜地为母”,会内则通称洪门。

“志士仁人,不忍中原之涂炭,又结秘密团体,以求光复祖国,而洪门之会设也。何谓洪门?因明太祖年号洪武,故取以为名……始倡者为郑成功,继述而修整之者,则陈近南也。”

——陶成章《教会源流考》

早期洪门组织以反清复明为宗旨、政治色彩鲜明、民族意识强烈。康熙、雍正期间,人口剧增、耕地大减,无数农民破产流离异乡,生活极不安定,游民的生存备受威胁,精神上渴望归属于世俗共同体,于是三五成群,异姓结拜,“一人有难,大家相帮”,天地会应运而生。

从鸦片战争到辛亥革命前,洪门在抗击外国侵略者斗争中举足轻重。辛亥革命后,洪门势力在军阀混战、民不聊生的情势下仍有发展,在维护平民经济利益、开展某些经济政治斗争中仍起到积极作用。但与此同时,它也日益沦为走私贩毒、为非作歹的江湖恶势力,成了大小军阀、失意政客争夺利益的工具。

1949年后,随着破产劳动者失业队伍的解体,天地会失去广泛存在的社会基础,大陆的帮会势力逐渐消亡。

三合会

乾隆时期,天地会(洪门)组织基本瓦解、转入地下。

19世纪30年代,由广西边陲至广州一带(包括梧州、肇庆和佛山),兴起由团练、市镇民团及村民组成的互保民间组织,均自称洪门子弟。鸦片战争后,珠江水系民心思变,多股民间洪门武装势力形成反政府团体“三合会”,在两广发动“洪兵起义”。

不同地区三合会互不统属,流传历史亦不相同。基于生活需要,形成各社团自保的局面,能力大的社团收取地方保护费,包括一切娱乐场所,如戏院、斗狗场、斗蟀场、赌馆、麻雀馆、妓院、大烟馆等,都是他们收取保护费的对象。

早在道光年间,港英政府就应清朝要求,颁布《压制三合会及其他秘密结社》法令,封杀围剿三合会活动。

二战后,三合会演变为香港传统江湖秘密结社的统称,全港三合会成员逾50万人。如今,在香港自称三合会成员、身为三合会成员、使用三合会组织名称,已是违法行为,一旦发现,最高刑罚监禁7年、罚款25万港币。

在世界范围内,“三合会”泛指华人黑社会组织。

海外洪门组织的忠义堂

海外洪门组织的忠义堂。

早期本土黑帮

从19世纪50年代起,香港社会经济发展已具雏型,各行业雇员渐多,尤以西环、上环的搬运工为多。搬运工大部分是海丰或东莞人,双方经常为争夺生意发生械斗。由于华人警察中亦有不同籍贯人士,为维护同乡利益,便对打斗听之任之,不予干涉。自此,搬运工为保障自身利益、抗拒外人欺侮而纷纷成立各自帮会,有的以同乡为招揽,有的以同业为依归。

至1858年底,香港成气候的帮会有:

“东字会”——东莞人的苦力组织;

“万安堂”、“福安社”及“太平山体育会”,均与内地洪门有联系;

“中和堂”——日后“和”字号三合会始祖;

“青年国术社”——洁净局苦力组织;

“全”字号——由小贩及油蔴地艇户组成;

“胜”字号——客家人帮会,其后客家人逐渐参加潮州人团体;

“联”字号——由海军船坞工人及打字匠组成。

此外,当时香港还有一个更古老的秘密组织:“福义兴”(又名“义兴公司”)。它以商户身份为掩护,半公开活动,主要为福建的洪门组织“万宝山”向港澳侨胞募捐,实际上是中国大陆洪门在香港的分部,不参与港内洪门组织活动。几十年后,“福义兴”逐渐演变为纯粹的潮州帮,是如今潮州帮三大黑社会组织中最具势力的一环。

“二战”后

战争刚结束,香港百废待兴,政府无暇顾及黑社会,黑社会开始招兵买马,最先恢复活动的是“和安乐”,其次是“福义兴”。经过争抢,各帮派大致划定各自控制的地盘。

九龙方面:

“和安乐”——控制旺角地区

“和胜和”——控制深水埗北河街以北地区

“和胜义”——控制佐敦道以北油麻地地区

“联英社”——控制官涌以至尖沙咀地区

“福义兴”——土瓜湾以迄九龙城地区

香港方面:

“单义”——湾仔地区

“和合图”——中环地区

“和胜堂”——西营盘以迄薄扶林地区

“新义安”——铜锣湾以迄筲箕湾地区

“同新和”——湾仔部分及西环部分地区

这种某一组织控制某地区的形态称为“陀地”。帮派势力有升有降,其陀地亦会相应扩张或缩小。这种情形,一直维持到1950年左右。

不速之客

1949年春,国民党在大陆大势已去。军统头子毛人凤为日后卷土重来,授意部下联系两广各洪门组织。

曾任国民党第93师连长的葛肇煌,受命在广州再设“洪发山”,重建“内八堂”,并把南宁“大洪山”易名“洪发山”合并,这就是“十四K”的前身。十四,是指十四K的发源地——广州市宝华路14号;“K”是国民党(KuoMinTang)的首字母。

广州解放前夕,葛肇煌带着各堂香主、心腹逃到香港,不久自己到台湾“归队”,剩下的人马便成为“十四K”的开山祖师。

“十四K”在港设坛立舵之初,自视“洪门”正统,公开承认效忠国民党,政治色彩浓烈,因而与本土黑帮格格不入。前者自认“不是猛龙不过江”,后者则强调“强龙难压地头蛇”,时常火并,势同冰炭。

“十四K”在香港占有一席之地后,迅速扩容,1960-1990年间,十四K曾拥有20万会员,成为全球华人三大帮会之一,更曾被认为是“全球最大黑帮”。

70年代初期,十四K扩展至欧美各国唐人街及东南亚地区。台湾黑社会大派系“潮帮”的执牛耳者,就是“十四K”成员;日本在1973年以后发现“十四K”组织;澳门黑帮势力中最强者亦为“十四K”组织。

龙头老大葛肇煌1953年病逝后,帮会便一直四分五裂。葛肇煌死后由其子葛志雄接手,葛志雄到台湾时,曾受中华民国“副总统”陈诚接见,陈诚还给他颁发了勋章。葛志雄实际只是精神领袖,36个“字堆”早已各自为政,再没有举行过正式的老大选举。

大圈仔

所谓“大圈仔”是指由大陆来港的犯罪人物。

严格说来,“大圈仔”不是香港的黑社会组织,因其本身没有正式组织,更没有明确的规条戒律,也没有一致认同的文化。这一名号,是香港黑社会圈内人物和媒体的戏称。

从上世纪70年代起,部分来自大陆、偷渡入境的青少年,没有香港居民身份证,找工作、做生意或求学路路难通,迫于生计而干上了为非作歹、鸡鸣狗盗的勾当。这些青少年多数有红卫兵时“文攻武斗”派系斗争的经验,进行非法活动时毫不逊色于“陀地”人物,其狠毒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。

香港黑帮也不敢小看他们。因此,“大圈仔”与本地黑社会就有了非常微妙的关系。一方面,“大圈仔”作案凶狠而不守规矩,扰乱黑世道的“太平”,本地黑帮会在某些情势下协助警方打击“大圈仔”;另一方面,由于“大圈仔”很“烂命”(粤语,不要命),本地黑帮也会利用“大圈仔”去做一些他们不愿冒险的事情。他们之间的关系既有争斗,又相互勾结,相互利用。

胡须勇

胡须勇

黑不可以变白——对话胡须勇

人物周刊:现在有哪些行业需要黑帮介入?

胡须勇:很多事情我们可以解决,你们解决不了。比如说收数(追债)。金融业最需要我们。股票和期货最黑暗了,比毒品还害人。比如骗了你100万,你追我,我就找黑帮来,还你40万,帮派20万,我还有40万进帐。现在黑帮用的都是技术性手段,给你制造恐慌。还有,你看,这些酒店都需要我们看场,但是现在不用暴力了,要靠关系。

人物周刊:从事黑社会四十多年,你感到生存环境有什么变化?

胡须勇:现在香港社会进步了。在香港做帮派,很难赚钱,而且容易坐牢。以前在英国统治下,对证据的要求很严,明知是你干的事,证据不足都没办法。

人物周刊:你怎么适应这种变化?

胡须勇:回归后的香港,暴力是没有出路的。过去,只要不砍死就好办,现在砍伤一个人都很难脱身,所以我们很少使用暴力。我们都是以赚钱为主。

以前帮派间很少来往的,现在社团间大佬的关系都很好,有什么问题一个电话就搞掂了。如果我们跟别的帮派有事,我很讲道理,我们有不对的,都会给对方合理赔偿。有些帮派不喜欢这样,不对都要讲到对,都要争到赢,我以前也是这样的,一毛钱都要争回来,但时代不一样了。很多人说我笨,我却说自己聪明。很多人适应不了,还在蛮干。

人物周刊:可据我所知,2009年,后起之秀李泰龙就被砍死在街头。

胡须勇:其实这种事很少见。很多年没有这样了。当时泰龙处于中层阶段,最容易出事。你太低,别人不屑用这么毒的手段对付你;太高,别人不敢轻易做你;你是中层,要往上冲,树敌多,最多箭头射着你。如果打倒你,他就能够出名。我从麻将馆就开始做中层的事,无论警察还是江湖里的人,都把我当目标。如果能做掉我,是很威的。

当年泰龙捅了人后,一直拖拖拉拉,没去解决。通常死人后十天八天,是最冲动的时候,两三个月之内会有人复仇,很少有两年以后才被人杀的。

如果我是他的大哥,我会给他建议,他可能就不会死。我有个宗旨,我跟你打,一定打到底,接着我跟你碰面。要不就屈服,要不就讲和,绝对不能暂时搁置。

人物周刊:一般都可以解决?

胡须勇:九成可以。现在也有人对我不满,但不敢动我。出来走江湖,很讲人缘,他给我面子,我就给他面子。

我脱离危险期近二十年了,现在去哪都不用人保护。如果有人想动我,他要考虑很多东西。我死了很麻烦,打不死我更麻烦,我会不断追杀你。我的性格就这样。鲁迅有一句话:横眉冷对千夫指,俯首甘为孺子牛。这是我的格言。如果别人对我好,做牛被人骑都可以。

人物周刊:你觉得你是一个坏人吗?

胡须勇:虽然在江湖行走,但我绝不是坏人。我是好人中的坏人,坏人中的好人。做这一行,在大家心目中肯定不是什么好人。但是,帮派是社会的产物,如果社会没有什么不公平,就不会有黑社会的强大。其实做一个老大,除了武力,还要靠“德”,一个前辈曾对我说,以力服人为霸,以德服人为王。首先要有power作后盾,其次要有“德”笼络人心。

人物周刊:什么是德?

胡须勇:讲义气,得饶人处且饶人。洪门有三大忌:第一是“勾二嫂”;第二是“穿红鞋”(就是向警察出卖兄弟);第三是“洗马槛”,就是偷自己人的东西。

人物周刊:你见过最坏的人是怎样的?

胡须勇:表面尊重你,和你成为朋友,约你出来作案,勾结警察打掉你,让自己上位。

人大多很奸诈,这不分白道黑道。有些富人衣冠楚楚,但很卑鄙,比黑社会还坏。所有的地方都有黑暗和光明。看你怎么选择。

当然,有时候无法选择,身不由己。这是一条不归路,白可以变黑,但黑不可以变白。很多人不认识我时,都很怕我。其实我本性很善,小时候很害羞,我读书也很厉害,还会背圣经。

人物周刊:最初做出这个让你身不由己的选择,后悔吗?

胡须勇:我没有后悔。我跟女儿说过,我不以我这个身份为荣,但也不以这个身份为耻。我现在拥有很多人的尊重,但有时也想,如果不做这行,可能有更多人尊重也不一定。

年轻时我去打工,我想好好工作,养大儿女。那时候我很努力,大夏天,车间热得厉害,我努力学技术。那时候我姐姐看见我,都哭起来。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师傅的,我做到了,人们开始尊重我。本来以为有希望的,谁知里面的人在争斗,变成什么希望都没有,觉得很不公平。

人物周刊:子女支持你做的事情吗?

胡须勇:很难讲支不支持。以前我女儿很怕我。我很少回家,但听见她们和坏男孩在一起,我就打她们,她们以前不喜欢我。后来,她们慢慢知道我是疼她们的。

我不希望他们和我一样,太危险了,我希望他们过正常的生活。但他们读书读得不好,有时候,看着别人的小孩都从大学毕业了,我也有点后悔。我没法好好教育小孩。以前我总是被叫去见老师,我就想,如果我不生他们,他们不会这样子。但人很矛盾的,现在跟你说后悔,一会儿又觉得不后悔了。

人物周刊:你怕死吗?

胡须勇:说不怕死是假的。特别是二三十年前,每分钟都可能死掉。但那时我没办法,如果不是穷,我也不会去挑战大圈仔。

有时很感慨,一个人在家看以前的照片,数数多少人死掉了。上个礼拜,我一个小弟刚刚死去,他跟了我三十多年,又比我先去了。睡不着时我会想,自古英雄如美人,不许人间见白头。

我有很多说不出的感触。我会想,他们要不死,儿子也该很大了。现在出来喝喝茶该有多好。十年前我想起他们心里很不安。这几年不会了。也许因为我当时得了癌症,感到自己快死了。现在我劝年轻人不要参加黑社会,100个里99个没有好生活。

人物周刊:最欣赏的人?

胡须勇:没有,连自己也不是很欣赏。曾有那么十年八年,觉得自己是英雄,但年纪变大,就不这么觉得。像邓小平那样影响时代的人,才能算英雄。不过呢,英雄惯见亦常人。

胡须勇,张柏芝父亲。是香港一个带有黑社会背景的社团的成员。胡须勇为人比较低调,处事作风严谨,所以,社会上一般都不知其名。胡须勇有一个弟弟,相貌和他非常相似,很容易看混。大概正是这种原因,胡须勇便在唇边蓄起一撮胡子,因此有了胡须勇的绰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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